深港生态环境绿色发展联盟走访香港理工大学科研团队共探环境技术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新路径

2025-12-22

为进一步推动深港两地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协同和成果转化,近日,深港生态环境绿色发展联盟围绕环境治理、绿色低碳技术和科研成果落地等重点方向,组织开展深港两地环境领域科研机构及企业单位专题调研。联盟调研团队走访香港理工大学相关科研团队,围绕原子级催化材料、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体污染控制、生物质高值化转化及高端科研设备共享等方向进行深入交流。

本次调研交流的香港理工大学科研团队以 The Lo Group 为代表。The Lo Group 独立科研课题组长期聚焦多相催化、功能多孔材料、原子级分散催化剂、同步辐射原位表征及可持续清洁能源转化等前沿方向。团队围绕清洁能源与碳中和催化、功能纳米多孔材料、分子筛催化、单原子及多位点协同催化等开展系统研究,在催化剂原子级结构解析、反应活性构效关系研究和环境材料开发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调研交流中,香港理工大学科研团队介绍了近年来在深港及大湾区相关平台布局和产学研合作方面的工作基础。香港理工大学已在惠州大亚湾、前海、深圳等地布局相关研究与转化平台,并与部分企业开展过二氧化碳电催化制乙烯、生物质转化等合作探索,初步形成了香港原创研发、内地场景验证、产业方协同的合作雏形。该模式为深港生态环境技术对接提供了高校研发资源、科研设备支撑和工程化探索基础,也为后续推动深港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

围绕深港合作过程中的现实需求和堵点难点,双方进行了充分交流。科研团队认为,香港在高浓度二氧化碳排放源、大规模工业园区和工程化应用场景方面相对有限,部分实验室成果难以在香港本地完成放大验证;而深圳及周边地区产业基础扎实、应用场景丰富,在VOCs治理、水体净化、工业园区减污降碳、生物质资源化等方面具有较强承接能力。与此同时,跨境项目申报周期、经费使用、劳务支付、合作审批、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服务等环节仍存在一定实操障碍,需要更加专业、高效的平台机制予以支撑。

在合作方向方面,科研团队提出,CO₂资源化利用适用于大亚湾等工业园区、大型固定排放源、垃圾焚烧厂及绿电富集区域,可探索将捕集后的CO₂通过电催化转化为一氧化碳、乙烯、乙醇等高值化学品。考虑到该技术目前仍处于实验室验证至中试过渡阶段,短期更适合作为技术储备和中试示范方向,待电力成本、产品价值、分离提纯成本和市场消纳等关键因素进一步明确后,再推动规模化应用。

VOCs治理方面,团队提出可面向工业涂装、印刷、电子制造、建筑装修等场景,探索吸附原位光催化分解技术路线,替代单纯活性炭吸附模式,降低危废处置压力,提升治理效率。在水体污染控制方面,分子筛材料可用于氨氮吸附、养殖水体净化、初期雨水处理、景观水体及河流微污染治理;TiO₂等光催化材料也可在自然光条件下探索有机污染物降解应用。在生物质资源化方面,深圳园林绿化修剪物、农林废弃物等可作为潜在原料,探索转化为平台化合物、生物基塑料原料或高值冷却剂,形成城市生物质高值利用示范。

值得关注的是,香港理工大学科研团队还提出高端科研设备共享合作设想。团队拟开放DNP增强型核磁共振谱仪、脉冲电子顺磁共振谱仪等高端表征设备资源,为单原子催化剂结构解析、反应机理研究和环境材料研发提供支撑。未来,可通过合作优先、内外分级的方式推动设备共享,以实质科研合作保障测试质量和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深港两地生态环境科技协同创新能力。

针对后续合作推进,双方认为,应依托深港生态环境绿色发展联盟,建立深圳需求清单与香港技术清单的双向匹配机制,围绕VOCs治理、水体净化、生物质资源化等更贴近深圳实际需求、验证门槛相对较低的方向优先开展小试和中试。待形成稳定技术数据、运行参数和成本模型后,再逐步推进CO₂资源化等投入较高、周期较长的技术方向。

同时,联盟可探索设立技术转化管家机制,为香港科研团队提供政策解读、企业撮合、项目申报辅导、中试协调、合同沟通、经费合规和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形成科学家主研、平台主推、企业主用的分工协同模式。通过专业平台赋能,降低跨境成果转化门槛,提升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真实场景、从技术样品走向工程应用的效率。

下一步,深港生态环境绿色发展联盟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聚焦深港两地生态环境领域技术供给与场景需求,持续开展企业、科研机构和园区走访调研,推动建立可落地、可复制、可持续的深港环境技术协同机制。联盟将围绕大亚湾、前海、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及深圳重点工业园区等平台,探索香港原创研发+深圳真实场景+企业工程应用+政府政策支持的协同示范模式,为深港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